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建质函〔2011〕110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根据我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省级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11〕880号)要求,8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厅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省16个地级市和5个县级市(不包括巢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省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依据我厅《转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11〕459号),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开展了本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有效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了质量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了全省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形势的总体稳定。
本次检查共计抽查了38个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33个,占86.8%。经统计,在工程质量方面,总检查项为2626个,其中符合项1768个,占67.3%;基本符合项754个,占28.7%;不符合项104个,占4%。其中,合肥、宣城、黄山、滁州、铜陵、马鞍山等市检查情况较好,受检工程符合项达到70%以上。在安全生产方面,总检查项为194个,其中符合项138个,占77.1%,不符合项56个,占28.9%。其中,蚌埠、亳州、宣城、铜陵、芜湖、马鞍山等市检查情况较好,受检工程符合项达到90%以上。在市场行为方面,总检查项为1160个,其中符合项1057个,占91.1%;不符合项103个,占8.9%。其中,合肥、蚌埠、亳州等市检查情况较好,受检工程符合项达到95%以上。各市检查项目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共发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192个、建筑市场问题55个,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2个项目下发了执法建议书:由淮北市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淮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北市烈山区香港街综合楼改造居民安置房16#-26#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未办理施工许可;由安庆西城公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安庆市光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庆市营造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安庆市迎宾小区廉租房三标段4#楼工程,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各市检查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2。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市场行为不规范。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先开工建设后办理手续,违反了基本建设程序规定;一些建设项目存在标前标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两张皮”现象,例如:淮南市中央国际购物广场(一期)工程、铜陵市山水佳园4#楼工程等;一些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或规避招投标,例如:马钢南山矿危房改造二期1#楼工程等;一些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费收费率偏低,低价竞争,例如:淮南市中央国际购物广场(一期)工程、安庆市迎宾小区廉租房三标段4#楼工程等;有的建设单位还存在指定分包单位和建筑材料问题,有的施工单位存在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不规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