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馆库等设施建设,拓展城建档案馆各项功能
1.馆库设施建设。按照城建档案馆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的要求,依照国家《档案馆库房建筑设计规范》,全省在馆库建设方面要有所突破,以满足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在“十一五”期间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的馆房,要按规范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增加实际使用面积;新建馆房应根据城市规模和国家规范标准确定馆库面积;馆库要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信息化建设等设施,解决馆舍紧张、设施落后的问题。
2.档案馆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其固有的基本功能和社会功能,把城建档案馆建设成为“一个基地、三个中心”;即永久保管城乡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基地,提供城乡建设历史和现状的信息服务中心,地下管线档案综合动态管理的信息中心和城市重要数据的备份中心。充分挖掘馆藏珍品,征集历史档案、编研专题专辑,举办有影响、高质量的档案专题展览,出版有价值、高品位、记载历史、激励大众的档案文化产品,以此充分体现城建档案馆的功能与作用。
3.资源建设。广泛开展城建档案的征集、发掘、接收和收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内容,拓展馆藏门类,完善馆藏结构。加大重点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地下管线工程、开发园区工程以及规划、建设、房地产、人防工事、防洪抗震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技术设计和行政审批等各门类档案的收集归档力度,提高数字(电子)、声像、横型、实物等档案的比重;广泛开展城市历史文献、历史图片的挖掘、征集、接收工作,形成城市历史档案系列,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市馆为龙头,带动和扶持小城镇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
(四)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快数字城建档案馆建设的步伐,加强“三网一库”建设,规范多媒体及电子文档管理,使城建档案馆成为各地数字城市、电子政务的重要节点和信息资源中心。
1.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省、市级城建档案信息(目录)中心及备份中心建设,开展省际、馆际间电子文件、数据的异质、异地备份工作,到“十二五”末80%的市级城建档案馆完成异地备份,确保城建档案资源安全。
2.至“十二五”末,市级馆和70%以上县级馆(室)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市级档案馆要在完成档案信息目录数据库建设基础上,根据“利用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馆藏传统载体城建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完成城市规划、规划管理、建设管理、重要工程等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的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网络化。
3.市级馆建成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网站,使其成为城建档案工作服务的互动平台、数字城建档案资源发布利用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实现“一站式”服务和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宣传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实时公布通知公告,进行技术交流,提高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