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建规函〔2011〕104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铜陵市城乡规划局:
现将《安徽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推动全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安徽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安徽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二、“十二五”城建档案工作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二)加强城建档案法制建设
(三)完善馆库等设施建设,拓展城建档案馆各项功能
(四)加快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
(五)深化地下管线档案、小城镇建设等重点领域城建档案工作
(六)重视城建档案安全建设保管与保护
(七)拓展档案信息利用与社会服务功能
(八)提高科研编研能力
四、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收集制度
(三)优化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环境
(四)建立目标管理和考评体系。
(五)加强城建档案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徽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城建档案部门围绕建设工作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和创新,创新工作体系,夯实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化城建档案法制建设,拓展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和文化功能,强化档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省城建档案事业取得了持续、健康发展。
城建档案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到2010年底,全省17个设区市全部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建馆率为100%,其中10个市成立了城建档案管理处,实现了馆、处合一的管理体系。全省61个县(市)已有37个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建馆率为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