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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民生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二)完善基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推进气象灾害基层防御系统建设。结合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都要有分管领导、气象协理员、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气象自动监测设施、气象信息接收平台;村(社区)要有气象信息员。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与考核机制,提升基层气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积极拓展气象服务职能,推进市县两级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在防灾减灾任务较重的市辖区建立气象机构;建立中心镇气象服务机构。

  (三)完善“三农”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美丽幸福新家园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结合我市循环农业发展实际,开展针对性、个性化的服务,不断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气象为农村居民生活和农业增产增收服务的能力。

  在重要水利工程、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功能区、循环农业示范园区、标准渔港、农村休闲旅游区等建设中,要统筹考虑农村气象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予以同步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选择至少一个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基地中要有实时农业气象监测设施、有气象工作站、有可以开展农业气象试验的地块,要不断提升特色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在重点县(市)区建立循环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区。

  为农服务气象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凡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要求、规模合理的,各地应予以保障。

  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三农”影响的监测评估和农业重大工程气象灾害风险性评估;建立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系统,提高农村防范雷电灾害能力。

  三、努力加大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加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气候资源的普查和气候资源区划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立以社区、乡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防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建设,编制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进一步提高民生气象服务水平和能力。要建立沿海风能、太阳能资源的监测评估系统,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应依法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要积极组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落实人工增雨作业经费、装备和队伍等,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区域抗旱、水库蓄水、生态改善、森林防火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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