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民生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2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加强气象服务工作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关键所在,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我市气象灾害频发,影响我市的气象灾害种类多、范围广、强度大,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气象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民生气象服务工作已经成为我市气象工作新的特色和亮点。为贯彻落实“六个加快”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民生气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气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生气象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气象为民的宗旨,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贯穿到整个气象工作,是气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气象服务民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气象服务的关键和核心。气象服从民生,是现实需要,是应对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民生气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总结经验,加快推进我市民生气象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民生气象服务体系,提高民生气象服务能力
要将民生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范畴,加快建设民生气象服务体系。
(一)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十二五”期间,重点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系统工程建设,提高对台风、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能力。建立全市站网密度适宜、布局合理、观测要素更加丰富的气象综合观测体系,重点加强近海海洋气象监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雨雪冰冻、高空气象探测、气象应急监测系统。加强部门和行业的监测信息共享,实现对天气气候系统的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全天候、长期持续稳定的监测。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大力推进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气象预警信息发布项目的实施,尽早发挥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系统在气象防灾减灾中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