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扩大节日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鲁商务运行字〔2011〕639号)要求,督促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做好重点流通企业国庆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督促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10月7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6日市场销售情况。
三、做好国庆期间市场运行分析。抓好国庆市场销售情况调度,10月1日至6日每日16时前各市报送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客流量、销售热点、市场波动等情况。做好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分析,突出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节日货源组织、促销措施、市场销售特点和亮点、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等(10月7日销售情况用预计数),于10月6日下午17时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请各市将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于2011年9月29日15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付守业、胡明
电话:0531-89013823 89013829
邮箱:sdmyxf@126.com
附件:1、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2、各市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3、省商务厅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填报单位: 2011年 年10月 日
| 当 日
| 去年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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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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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流量(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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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商
品销售
情 况
(万元)
| 食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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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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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 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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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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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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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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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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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 饮 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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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文字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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