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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期间市场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今年国庆期间市场供应,确保市场稳定,按照商务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扩大节日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鲁商务运行字〔2011〕639号)要求,督促生活必需品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
  二、做好重点流通企业国庆经营情况报送工作。督促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10月7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10月1日-6日市场销售情况。
  三、做好国庆期间市场运行分析。抓好国庆市场销售情况调度,10月1日至6日每日16时前各市报送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客流量、销售热点、市场波动等情况。做好节日期间市场运行分析,突出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节日货源组织、促销措施、市场销售特点和亮点、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等(10月7日销售情况用预计数),于10月6日下午17时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请各市将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于2011年9月29日15时前报省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付守业、胡明
  电话:0531-89013823 89013829
  邮箱:sdmyxf@126.com

  附件:1、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2、各市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3、省商务厅国庆市场监测值班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庆市场商品销售情况日监测表

  填报单位:                2011年 年10月  日

 

当 日

去年同期

销售额(万元)

  

客流量(人次)

  

主要商

品销售

情 况

(万元)

食 品

  

饮 料

  

烟 酒

  

服 装

  

金银珠宝

  

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

  

其 他

  

餐 饮 业(万元)

  

简要文字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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