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洛阳市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洛政〔2011〕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
建设部关于加强对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规划保护的指导意见》(建规〔2004〕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物管理局加强城乡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01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编制的《洛阳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洛阳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