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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前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尚未整改合格的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高层住宅。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农村重点村寨。组织力量加大农村50户以上连片村寨、民族旅游文化村寨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柴草进寨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电线,村寨室内外电线老化,村民室内外用火、用电,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器材损坏,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农村防火公约不落实等问题。

  (五)本地区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本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重点整治城中村、小化工、小商品市场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清剿火患”战役从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分动员部署、清剿火患、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并在国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统一开展系列“平安”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全面动员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乡镇、街道、居(村)民委员会投入“清剿火患”战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清剿火患”战役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调度。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

  1、建立排查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一、二级重点单位由消防监督人员排查,三级重点单位由派出所专(兼)职民警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辖区民警(片警)组织排查。各个网格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按时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消防大队要加强网格排查工作的指导,对参与排查的人员统一组织培训,着力提高排查质量。

  2.组织全面清查。根据清剿范围和重点,采取针对性的排查措施,确保单位查清、火灾隐患见底。要认真梳理没有纳入监管视线的区域、单位和场所,以及各类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对火灾隐患尚未见底的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要开展“回头看”,重新组织排查,彻底查清火灾隐患底数。对火灾隐患突出、火灾事故多发的行业和区域,要提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如实记录,建立档案台帐,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或社区警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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