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南通市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通政发〔2011〕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环保优先,扎实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提供了有力的环境支撑。全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十五”末分别下降18.4%、37.3%,累计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27%和126%。我市减排工作受到省政府表彰。
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热情,扎实推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市政府决定,对如皋市人民政府等15个先进单位和汪才会等3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建设“生态更加优良”的新南通作出新贡献;全市上下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奋发进取,勇于超越,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十一五”南通市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十一五”南通市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5个)
如皋市人民政府
启东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通市监察局
南通市环境保护局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海安县苏豪制丝有限公司
如皋市同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海门市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港闸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电厂
二、先进个人(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