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和农机管理部门要突出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交通路段的巡检巡控密度和力度,针对节日人们出行的重点地段要增派警力,及时疏导车辆和人员;严格查处车辆客货混载,反光标识不全,超速、超载和超员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人们出行和购物的交通安全;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严格检查检验,防止节日期间车辆带病行使;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露和爆炸事故。
各级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的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点,引导和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非煤矿山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重点对在用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尤其加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严格落实各级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确保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要坚决防止因工期收尾忽视安全管理而导致事故发生。
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且危险性较大的隐患单位依法坚决予以停产、停业;严格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无证、无资质从事生产经营和作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对暂时整改确实难度较大的,要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各企业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加速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