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布方式
市政府新闻办和市政府各部门进行新闻发布,可分别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答记者问、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
(一)定期新闻发布。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专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进行公布。
(二)临时新闻发布。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申请以市政府或部门名义进行新闻发布。二是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新闻发布。三是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市领导的要求进行新闻发布。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和事件发生地政府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或事件发生地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一般性突发事件,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当地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对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先对其基本事实做客观、简要的发布,随后根据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再做及时深入的后续发布。
五、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是负责全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落实市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确定一个负责新闻发布的办公室,在本部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该部门新闻发布的策划、联络、协调和组织工作。市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加强同市政府发言人的联系沟通,认真主动地做好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审批。以市政府名义进行新闻发布,一是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市领导的指示,协同市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新闻发布计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发布。二是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新闻发布申请(原则上应提前1周以书面形式提出,特殊情况除外),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对申请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再进行发布。
(四)新闻发布内容和口径的确定。一是以市政府名义进行新闻发布,由涉事的牵头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送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审定批准。二是以市政府部门名义进行新闻发布,由该部门拟定发布内容,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三是答问口径的准备。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每次新闻发布之前,需由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