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打造工业企业自主创新平台和政府品牌培育公共服务平台。
重点引导具有名牌名标的工业企业通过建设自主创新平台增强品牌建设能力。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重点培育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的建设,增强企业产品开发的创新能力。对名牌名标企业申请挖潜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粤港关键领域招标等财政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给予支持。依托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重点建设产品研发、检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夯实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基础。引导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零缺陷管理、六西格玛等先进质量管理办法,组织质量攻关活动,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树立企业品牌。探索推广工业企业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大力引导企业参加“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树立典型示范作用。组织企业参与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在企业内部严格实行企业标准,提高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能力。
(六)开拓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渠道,扩大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组织工业企业开拓产品销售渠道,大力开展广东产品全国行活动,建设广东商贸城,打通粤货在省外流通途径。加快“节能惠民”产品和“家电下乡”产品在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的推广,拓宽产品销路。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中博会、广交会、高交会等展会,充分利用参与境外展销会、在海外建立销售中心等方式,扩大广东工业企业产品在海外市场的份额。
(七)完善品牌发展保护机制,营造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
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会同质监、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侵犯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净化企业品牌发展的市场环境。重点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确保食品饮料等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运用各地市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环境,解决工业企业融资难题,支持企业开展资本运营、上市融资、企业合并重组。
(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力量,为品牌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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