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企业主导,政府扶持。以企业为实施品牌战略的核心主体,通过参与市场公平竞争,发挥企业在品牌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为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导向,积极运用市场力量推动企业品牌建设;坚持政策引导,加大政府对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我省工业企业品牌发展之路。
创新机制,政企联动。坚持自主创新、科技进步在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作用,通过企业在技术、管理、机制、人才、营销等方面的创新,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增强企业品牌建设的动力。通过政府与企业的双向互动,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市场氛围。
质量管控,标准先行。坚持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中的关键作用,强化企业产品质量控制,通过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品牌。鼓励推广企业自有知识产权技术标准,通过主导国家、地方标准的制订,巩固企业在行业中的品牌地位。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各地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各地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将工业企业品牌建设工作作为名牌带动战略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工业企业品牌战略的实施。
(二)大力开展名牌名标评价认定。
建立完善科学的工业企业名牌名标认定体系,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开展国家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质监、工商部门开展名牌名标认定,大力推荐本地区符合名牌认定标准的企业产品列入认定目录范围,积极培育辅导本地区范围内工业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传统优势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申报名牌名标。
(三)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继续实施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培育3-5家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5家年销售收入超500亿元,一批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发展出一批名牌产品销售的单打冠军。指导千百亿名牌培育企业建立健全品牌经营管理机构,对培育名单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优先支持列入省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承担国家各类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优先列入技术标准战略试点,优先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优先将产品作为政府采购商品,优先支持产品出口等“七优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