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促进责任落实。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自治区安委办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情况进行督查。自治区安委会要制定办法,落实好对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效能考核,进一步完善对地级市政府的考核工作;市、县(区)安委会也要进一步做好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引导各单位更加注重事故预防,更加注重工作过程。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科学严谨、实事求是地调查事故和追究责任,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做到公开、透明,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及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理。
五、科学规划、合力推进,实现安全生产和监管能力建设上台阶
(一)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保障能力。各地、各行业和单位要抓紧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本行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抓紧规划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管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二)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结合实际,着力解决“不安全”的共性问题,加快科技进步,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强力推行新型实用科技产品,确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提高重点行业企业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水平。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全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工作目标,统一达标等级,规范工作流程,加快达标进程。国家已有达标标准的认真遵照执行,国家暂无标准的,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行业,有关部门要先制定地方标准,抓紧推进企业达标。各地要制定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加快推进达标建设工作。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