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11〕1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单位,区属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较大事故多发频发,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存在,暴露出全区生产经营建设领域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警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都不能有丝毫放松,必须坚持从零开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我区正处在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发展阶段,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生产安全事故易发的特殊阶段。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的重要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谋发展、搞建设、抓生产的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这一发展前提和保障,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坚持速度、质量、效益和安全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坚持以人为本,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谋求发展。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激励约束机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注重把事故后责任追究与事故前防范有机结合起来,把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扑下身子、求真务实,坚决打赢安全生产这场攻坚战,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