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建委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1]20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委拟定的《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京市定向公共租赁住房(人才房)实施计划
(市住建委 2011年9月)
定向公共租赁住房(简称人才房)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以下简称八项重点计划)要求,由政府投资或提供政策支持,按确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提供给特定人才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现参照国家人才特区政策,结合《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人才房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人才房建设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就近安排,多方筹集、统一管理”的原则,主要面向八项重点计划引进的各类人才。
二、工作目标
突出南京人才房体系的特色亮点,加大人才房保障服务力度,满足创业创新人才多样性住房需求,市区(县)共担,以区(县)、产业园区、功能板块为主,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套型适合,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的人才房项目,十二五期间实施人才房“195工程”,“1”是1000套专家公寓,“9”是9000套人才公寓,“5”是50000套青年(创业)公寓,大力奖励有突出贡献人才和拔尖人才过程性、长期性住房需求,全力满足领军型创业人才过程性、自主性住房需求,合理支持普通人才阶段性、周转性住房需求,形成60000套人才房的保障体系。
三、规划布局
人才房规划选址应依据园区、创业特区(人才特区)的空间布局,兼顾科技创业创新平台、高端研发机构分布情况,以满足人才就近配置为导向,综合考虑市政交通、公共配套和社会管理设施等因素。
全市布点的人才房项目20-30处,形成区域广覆盖、产业相结合、规模较集中的网络化格局。集中建设项目规模一般在10-20万平方米,分散配建项目规模一般在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