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务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大龙虎泡地表水源地保护看护,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饮用水源地供水安全;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3.公安部门负责国检路段实施临时车辆限流,严禁随意鸣笛车辆;开展交警上路流动执法,严禁农用三轮车、冒黑烟明显车辆在主干道上行驶,确保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4.统计部门负责对环保模范城复检所涉及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5.卫生部门负责对全县医疗垃圾产生单位的监管,确保医疗垃圾按规定分类、收储;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6.发改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7.工科信部门负责对所有应淘汰的落后工艺、产品、设备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检查中不出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为;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8.住建部门负责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负责加强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减少二次扬尘污染,杜绝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9.电业部门负责保证国检期间电力供应,确保污水处理厂不发生停电现象。
10.文广体部门负责加强国检期间娱乐业噪声源管理,确保不发生娱乐场所扰民和噪声超标现象。
11.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迎检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做好配合,设立环保宣传牌,悬挂环保宣传条幅,组织媒体开展环保模范城复检验收宣传工作。
12.环保部门负责整个验收工作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技术协调、支持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编制、提供、查阅、解释工作,负责所有现场检查点位、安排工作,对所涉及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
13.所有企业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要保持厂区、厂界环境卫生良好,无污水滩集、无粉尘、无明显异味,降噪措施到位;要安排得力人员,保障验收期间本厂主要生产、技术和环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精通业务,熟练解答,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解答或表述与验收检查不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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