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工科信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各相关企业等。
负责迎检期间的各项指标专家查阅资料解答,提供佐证资料等事宜。
第四组: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文广体局。
负责迎检期间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验收方案
按照大庆市确定的检查验收方案,初步确定全县检查方案如下:
(一)市容环境检查组:
1.检查指标:
(1)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2)城市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工作情况。
2.参加部门:
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县工科信局。
3.现场检查拟定地点:
瑞好风力发电场。
(二)工业企业指标组:
1.检查指标:(1)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2)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3)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
2.参加部门:县环保局、县工科信局、各相关企业等。
3.现场检查拟定地点: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杜尔伯特海达纸业有限公司。
(三)水环境专题检查组
1.检查指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2.参加部门: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供水公司。
3.现场检查拟定地点:大龙虎泡地表水源地、县供水公司地下水源。
(四)其他验收指标组:
除上述指标检查组外,经济社会指标、空气噪声环境质量、水环境专题、固废指标、机动车尾气、环境管理等工作指标,涉及部门和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
三、迎检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县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检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部门、各企业要立即成立迎检工作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具体联络人员。在国家验收期间,所有陪检人员不得离县,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城管部门负责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工作;做好主要街道、被检区域、行车路线及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扫环境卫生,禁止出现占道经营、露天烧烤、高音促销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对承担的指标做好现场陪检、相关问题解答、佐证资料解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