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工业布局,建设生态工业园区。依托石家庄市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功能区,积极引进、培育和壮大覆盖主导产业的龙头企业。重点发展高端医药生态工业园、纺织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化工生态工业园、信息产业生态工业园和装备制造业生态工业园。将东部产业新城打造成为河北省战略新兴产业龙头带动区,低碳、生态、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区。将南部工业园建成河北省新型建材化工基地、传统产业循环改造示范区和市区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大力转变工业增长方式,降低能源原材料消耗,研发与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使用高效节能设备与节能产品,实现源头节能,全面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2.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到2015年,基本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建成生态型现代化的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体系。加快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谋划建设设施农业示范区、生态观光旅游区、农产品加工配送等功能区。通过循环农业建设,大力推广节约型技术,有效降低农业生产对水、肥、药、能的消耗,缓解资源约束矛盾。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空港物流业,提升空港功能,增强空港辐射,打造华北区域性航空枢纽和“首都第二机场”,建设商业、医药、农产品、中储、航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六大物流中心。将石家庄市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观光游览、度假休闲的旅游地,使生态旅游业成为石家庄市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着力做大做强西柏坡品牌,把西柏坡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河北省旅游产业的强力引擎、全省新经济板块增长极。
(三)推进生态环境体系建设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达到国家和河北省要求,主城区和周边城乡的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恢复,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农村环境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减排要求。一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洗城净天”工程,确保城市和农村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加大分散燃煤锅炉拆治力度,全部拆除主城区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深入开展城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对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污染的管理。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禁止未经环保检测、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化实施“清源净流”工程,确保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
石家庄市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条例》、《
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调整、规划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岗南水库周边建立围挡隔离网,全面封堵岗南、黄壁庄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流域治理工程项目,确保各流域水质按功能区划全面达标。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连续达标运行。三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结合省会城乡统筹和新民居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密集村镇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以奖代补”、“以奖促治”项目资金支持。加强畜禽养殖业和乡镇工业污染防治。围绕城区周边启动建设一批生态绿化工程:如西山生态林区、滹沱河万亩城市森林公园和滹沱河百里绿色长廊工程等。实施乡村清洁能源示范工程,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沼气等清洁能源技术,提高农村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推进生态人居体系建设
大力提升环城水系景观、提升环城及城区绿化水平、提升滹沱河湿地生态景观,提升公园特色,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的城市生命线系统,加快“城中村”改造和旧城区开发,全力推动城市建设上水平,努力创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倾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深入推进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市的创建工作,力争到2015年,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标准。把正定新区打造成全国一流的“低碳、生态、智慧”新城。实施生态创建“细胞工程”,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全面推进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大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等绿色创建活动。到2015年,争取完成80个国家或省级生态乡(镇)、600个国家、省级或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