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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的公告

  第二十三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致使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高于”均含本数,所称“以下”、“低于”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配置表

  不计分指标
指标代码指标名称指标详细描述默认等级
1100评定所属期起始日期之后开业评定所属期起始日期之后办理税务登记的。B
1101偷逃骗抗税评定所属期内发现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或抗税的。D
1102虚开专用发票评定所属期内发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D
1103骗取优惠评定所属期内发现骗取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多缴税款退回的。D
1104非正常户认定认定为非正常户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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