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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1年下半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3)校企合作项目需提交合作协议;
  (4)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已申报商务部人才培训资金支持并提交相关材料的企业只填报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企业表)(附件2)和录用(或培训)人员申请汇总表
  (三)申请国际资质认证支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企业表)(附件2);
  2、服务外包企业的认证证书、认证合同、费用明细清单、认证费用发票和相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3、已取得部、省相关部门认证资金支持的说明;
  4、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项目支持资金的商务主管部门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单位表)(附表1);
  2、经认定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商务部门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基本内容、资金使用安排、达到的目标或效果、进展安排等);
  3、其它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2011年11月4日前,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向税收解缴关系所在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资料和凭证(纸制材料1式1份和人才培训人员汇总表电子版)。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和要求的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于11月14日前报送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
  七、相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申报,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
  (二)企业、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汇总后须编制索引,并将所有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注明企业或培训机构名称、联系人、电话;其中人才培训和校企合作项目中涉及培训人员应提交的材料按一人一套的方式与其它相关材装订在一起。
  (三)已得到成都市2011年上半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刘斌;联系电话:61883743
  市财政局莫玲敏;联系电话:86271145
  成都高新区刘杰;联系电话:85330110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成都市服务外包业务支持资金计划申请表(单位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开户名

 

上年度服务外包合同金额(万元)

 

上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金额(万元)

 

上年度服务外包离岸合同金额(万美元)

 

上年度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金额(万美元)

 

项目简介(可以附件形式报送):

申请支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请支持金额

1

 

 

2

 

 

申请支持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

 

本项目是否获得其它部门的资助

 

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单位申明,完全明白本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单位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印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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