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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哈尔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和委托下,综合管理残疾人就业工作,为用人单位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加强对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行业管理,落实盲人按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规范盲人按摩技术职称评定,做好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统一服务对象、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机构标识、统一人员标准和统一服务准则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将残疾人就业信息纳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以订单式培训为主导,促进残疾人就业。(由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负责)

  (十)加强农村残疾人产业扶贫,促进残疾人脱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加大对农村残疾人产业的投入,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市级扶贫资金应重点向农村残疾人产业倾斜,通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及产业项目。完善残疾人扶贫工作机制,创新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模式。采取科技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扶贫等方式,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打造“基地加农户、项目带农户”的产业扶贫机制。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同时搞好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农村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50%。(由市农委、市残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十一)构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居家安养、日间照料服务。2015年,建立起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各区县(市)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工作体系,并与社区卫生机构实现对接。建立“1+N”托养培训目标管理服务体系和量级评估体系,为智力、精神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
  着力推进“阳光家园”计划,根据中央财政每年下达的补助资金和要求,市和各区、县(市)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和其他组织捐赠资金或物资,共同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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