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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选拨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实施意见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选拨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选拨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选拔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实施意见
(市农业委员会)

  为健全完善我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应用农业新技术能力和水平,加快都市现代农业转型跨越发展,现就选拔培养农村实用技术带头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农业农村“十二五”规划,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中职教育优惠政策,在全市所有行政村,特别是省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一村一品”专业村选拔推荐一批青年农民带头人,进行设施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业和养殖业实用技术培训,为全面推进我市都市现代农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培养目标

  自2011年9月起,全市所有行政村每年选拔推荐1名、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畜牧业生产基地选拔推荐2名(全市每年选拨培养1000名左右)农村青年接受农业实用技术系统学历教育。力争通过3-5年,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能力,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充实农业科技服务队伍,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三、选拔培养形式

  (一)推荐选拔程序:村报名、乡统计、县(市、区)审核、市审定。由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具体负责。

  (二)推荐选拔时间:截至每年7月20日。

  (三)教育培养形式:由太原生态工程学校采取学历教育、学分制管理、弹性化教学进行培养。学制3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学年。

  四、选拔推荐条件

  (一)扎根农村,热爱农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农村青年;
  (二)优先推荐种养、加工、销售等农业专业大户和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及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农村“双带头人”、农村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干部等人员。
  五、专业及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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