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志办关于《太原市志(1978-2011年)》编纂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地方志办关于《太原市志(1978-2011年)》编纂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太原市志(1978~2011年)》编纂方案
(市地方志办)
为顺利推进第二轮《太原市志》编纂工作,根据国务院《
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地方志“十二五”工作规划》和《太原市地方志事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出版发行全面系统记述太原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太原市志(1978~2011年)》(全书约450万字,插图2000余幅,采用国际标准16开本,分上、中、下三册)。
二、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众手成志”的修志体制。各承编单位要把修志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队伍到位、经费到位、条件到位。
(二)调整太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廉毅敏市长为主任、张政副市长为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各委局办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第二轮《太原市志》由廉毅敏市长任主修,张政副市长任主编,市地方志办主任安捷任执行主编。
(三)各承编单位要成立编纂委员会,明确分管领导,组建以专职人员为主、兼职人员为辅的专兼职结合的编纂班子,积极吸收本行业、本专业专家学者和知情人士参与修志工作。难以安排专职人员的单位,可聘请离退休人员或向社会聘请专家学者完成修志工作。
(四)市地方志办负责《太原市志》编纂工作业务指导和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太原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提出有关工作建议。市政府每季召开一次由分管副市长主持的编纂工作协调会。
(五)实行主编负责制,《太原市志》主编对全志负责。市地方志办负责聘请总纂和编纂人员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