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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2012年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市委副书记、市长廉毅敏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荣彤任常务副组长,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副市长张政、王建生、毋青松任副组长,市发改、教育、财政、人社、交通、农业、商务、文广新、体育、统计、供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孙瑮兼任。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由县(市、区)长担任领导组组长。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承担指导责任,负责工程规划、技术指导、质量监管、检查验收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县(市、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新“五个全覆盖”工程负总责。由发改部门总牵头、总协调,定期召开推进会议,掌握工程进度,制定完善相关措施;财政部门要尽快组织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新闻媒体要加强工程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加大财力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办法搞好工程资金统筹,做足工程资金预算,确保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工程推进过程中充分利用中央及省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各级支持资金,根据各县(市、区)工程优劣和实际进度统一调配。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工程招投标程序,坚持工程建设事前公示、事中监督、事后审计,确保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统计制度。市、县统计部门要抓紧建立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统计办法,并将统计数据及时汇总报送市、县领导组办公室;市统计局和市各牵头部门要指定联络员,实行月报制度,定期出刊工作简报,按季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市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市工程进展情况报市领导组,并以简报方式向全市通报。二是建立档案制度。各县(市、区)、各乡镇(街办)要按牵头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新“五个全覆盖”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全过程,做到工程规范合法、档案齐全有序。

  (五)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加强工程督查。各级政府、各牵头部门要健全工程专项督查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质量终身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工程数据核查、廉政督查力度,向市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督查报告。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力、建设程序不规范、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实施违法违纪等问题,监察、审计、稽察部门要及时问责处理。二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升迁挂钩。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新“五个全覆盖”工程总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考核奖励办法,加大资金调剂力度,落实省级财政奖励资金,对工程推进积极、成效显著的,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奖励;对工作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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