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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2012年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新“五个全覆盖”工程的实施意见


  补助标准: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100元,职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1200元,普通技工学校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500元,高级技工班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800元,“送教下乡”学生每生每年补助学费600元。

  资金筹集:省属学校和“送教下乡”学生免除学费补助经费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市属学校由省、市财政按1∶9比例分担;县(市、区)属学校中娄烦县、阳曲县由省、县财政按6∶4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由省、县(市、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程

  目标任务:2011年在我市现有4个国家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基础上,争取将小店、万柏林、迎泽、杏花岭、娄烦、阳曲县(区)列入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实现参保人数56.2万人,保费征缴6000万目标,确保60岁以上老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市、县(市、区)政府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县以下基层经办机构人员、场所、信息网络、经费有保障。

  资金筹集: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国家或省级试点县(市、区)基础养老金按规定由中央或省级财政全额补贴;未列入国家或省级试点县(市、区)的基础养老金暂由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全额补贴,列入国家或省级试点后按国家或省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统筹推进。

  四、实施步骤

  方案准备阶段(2011年2月-7月下旬):市牵头及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摸底、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资金和考核办法。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8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新“五个全覆盖”工程动员大会。市直各牵头部门细化单项工程实施办法,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2012年12月底):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适时开展调研和督促检查。2012年末组织现场观摩。

  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上半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五、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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