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组织开发和示范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生物肥料、低毒农药、可降解地膜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建设不同类型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积极培育和发掘农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规模化生产、产业化布局的试点,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大力提高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扩大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生产、生活中的份额比例。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热、供气和发电工程,积极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发展,有计划地控制燃煤数量,采取清洁供暖方式,减少碳排放。
(六)强化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农村工业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严格环境准入,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严格审批对农业和农民生活环境有破坏或有影响的项目。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推进环境监管向农村延伸,每年确定主题,开展整治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专项督查,加大污染整治力度,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提倡建设农村生态工业园区,已建企业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之中。
(七)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重点建设生态廊道。围绕河流、湖库划定连片保护区域,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等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重视自然恢复,保护天然植被,加强村庄绿化、庭院绿化、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沙化。加强水域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农村地区水体的生态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外来有害入侵物种、转基因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物种在农村的引进与推广,保护农村地区生物多样性。开展退耕还湿、草原保护、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扩大造林绿化面积。严禁坝内开荒,坝内现有耕地有计划退出耕种。
(八)做好“十二五”期间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工作。各地要在做好农村乡(镇)生活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调查基础上,将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COD(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排放纳入全省“十二五”污染物减排目标,科学核算减排基数,制定科学合理的减排方案。建立、完善和严格实施农村乡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COD(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和考核体系。开展农村重点污染源减排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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