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审核步骤。省教育厅、财政厅将按照文件要求,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审核工作,统筹安排支持学校和重点建设专业。申报学校应制定具体的"专业建设方案"(主要包括:专业建设基础、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建设内容、改革举措、绩效考核指标、专业建设预算等内容),连同"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信息表"和"各校申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名单"(见附件1),于10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邮箱yfpg@qq.com)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待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核确定项目名单后,学校再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www.tech.net.cn)"专业建设发展"专栏提交《专业建设方案》和《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发展信息表》等材料申报教育部、财政部(学校的登录密码需待两厅审核确定项目名单后公布)。
(三)项目资金管理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校园建设、校企合作制度与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实训实习耗材补贴、实习意外伤害保险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化债等方面。建设期内,各专业用于设备购置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中央补助资金的50%。获得支持的学校要制订资金管理办法,按照统一规划、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有关文件资料可登录教育部门户网(www.moe.gov.cn)和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专业建设发展"专栏浏览下载。
附件:各校申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
各校申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名单
表一、 按学校及所在地统计
学校所在
地市
| 学校名称
| 学校代码
| 申请支持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2011年新生报到率(%)[1]
| 专业2011年初次就业率(%)
| 专业建设类型[2]
| 省重点建设(√)[3]
| 学校已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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