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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校:                院系:          学号:

 

推荐理由

(100字) ⑥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⑤      

        年   月   日  

(系)

      

               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⑤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⑧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奖学金。

 

                       

(学校公章)⑨

                               

                   年   月   日

                    ⑩


  制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版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各高校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下载或复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填写评审工作开始所在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1年秋季学期填表,应填写“2010-2011学年”,以此类推。
  ②入学时间必须是2010及以前学年,如征兵入伍、病假等休学,填写的入学时间过早,请说明情况。
  ③格式不得修改,必须为4栏,字体大小可做调整,获得多次嘉奖的,在该栏中填写主要奖项,其他在奖项可在申请理由里说明。
  ④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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