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揭阳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揭府办〔2011〕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揭阳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文件精神和《
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及《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和健康发展工作;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的对策;通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市政府上报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维稳工作情况;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出租汽车行业协调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质监局、物价局、工商局、法制局、信访局等14个部门组成。召集人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及单位,并抄报市政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出租汽车行业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联席会议的全面工作,并承担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督促各地严格出租汽车市场准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打击非法运营等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