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1〕6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水利防洪除涝薄弱环节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用5到10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发〔2011〕1号文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粤发〔2011〕9号文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对治洪治涝提出的新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继续加强对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薄弱环节的防洪除涝建设,完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启动实施,立足前三年,力争三年明显见效、五年大见成效、十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2015年年底前,按规定时限完成国家专项规划内的220条重点中小河流和11条江河主要支流及独流入海河流重要河段治理,69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2座中型、117座小(1)型和1207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66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11宗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等建设任务。完成省专项规划内的200条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完成珠江河口整治清障试点工程和北江潖江蓄滞洪区建设,启动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其中到2013年,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110条中小河流治理,69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2座中型、117座小(1)型和762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不少于80宗大中型病险水闸和7宗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启动珠江河口整治清障试点工程和北江潖江蓄滞洪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