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
三十二条
10.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六条
11.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七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八条
12.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
13.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届满后继续燃用高污染燃料的
处罚种类: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一条
14.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新建燃煤供热锅炉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二条
15.未按规定的期限停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含铅汽油的
处罚种类:没收所生产、进口、销售的含铅汽油和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五十四条
16.违反法律规定,存贮、堆放、弃置、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七十六条
17.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未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18.将列入限期淘汰名录被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19.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20.擅自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
21.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
22.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
23.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一条
24.尾矿、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存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三条
25.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26.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
27.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28.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29.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
30.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
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