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预防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桂纪办发〔2011〕6号)
各市纪委,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各人民团体纪检组,各高等学校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自治区各纪工委:
现将《2011年广西预防腐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办公厅
2011年2月28日
2011年广西预防腐败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次全会以及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预防腐败局的部署,现就2011年预防腐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坚持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工作,充分运用制度加科技、政务公开等手段,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二、切实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取得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深化改革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继续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深入推进四项“阳光行动”
1、深入推进“阳光招投标”。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自治区公共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功能,把政府投资的水利、交通、能源、城建等工程项目以及政府采购、土地交易、产权交易、药品器械采购等项目纳入统一交易平台,实行电子评标和电子监察,建立全区统一评审专家库,逐步建立自治区、市两级联网机制。通过对公共资源招投标集中管理、全程监控,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收受贿赂插手工程、工程队围标串标谋取不法利益、专家评审不公正等腐败问题,努力实现“阳光招投标”,推动广西经济健康发展。(由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局、自治区预防腐败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