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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转发《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建设。遵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我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设主任1名,副主任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2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中共党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总数的70%,非中共党员比例一般不低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总数的30%。为形成梯次结构,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新安排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的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应有适当数量的人选能任满两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中一般应有女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要有非中共党员干部,同时还应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团拟由5至7人组成,主席团成员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从本届乡(镇)人大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选配专职主席时还应安排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四、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全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要高度重视,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要成立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组成指导组。要依法分别设立县、乡(镇)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由党委、人大、政府的相关部门有一定选举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县委书记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乡(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由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根据选举法关于“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为代表候选人的有关领导应安排先任后辞,同时也可将不拟为代表候选人的党委及其部门的副职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排进选委会。县、乡(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乡镇要抽调干部负责选区的工作,每个选区至少要有一名国家干部指导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落实换届选举经费

  根据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本次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经费,除省、地补助部分经费外,由县财政按选民数人均1元核拨到县人大选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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