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
(市政告字〔2011〕16号)
为全面掌握城乡居民日常出行的基本情况,科学编制我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改善当前交通状况,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专项调查工作。现将本次综合交通调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本市部分常住居民、流动人口、机动车使用人、货运物流公司、停车场等。
二、调查时间:2011年9月13日-9月23日。
三、调查内容: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调查、道路交通流量调查、城市出入口OD调查、停车特征调查、机动车出行调查、公共交通客流调查、出租车专项调查和货运专项调查共九项内容。
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这次交通调查工作,抽调精干人员,高标准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