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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1〕16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西安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切实加强对我市“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陕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过去五年取得的成效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监管能力逐年提高,监管模式逐步规范化的五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保持较低水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总体处于安全、有序和可控状态,为“十二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开端。
  (一)医药产业进一步优化,药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十一五”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促进了医药事业顺利发展。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由148家优化调整到106家,年销售额由2005年的5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20亿元,缴税总额超过10亿元/年,较“十五”期间大幅提高。
  对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由2005年的48%提高到2010年的100%,通过 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由80家增加到106家,实施率达到100%;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率达到100%。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较“十一五”前有较大幅度提高。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了驻厂监督员及质量受权人活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网络作用日益明显,农民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游医药贩明显减少。基本药物在全市农村实行了统一配送制度,配送网络基本形成,药品质量监管得到加强,全市农村药品终端供应价格与“两网”建设前相比平均下降13%,边远山区群众用药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显著,各类涉药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五年中未发生重大药械事故,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得到保障。
  (二)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初步建立。
  初步建立形成了市、区县、乡镇(街办)及村(社区)四级监管体制,13个区县全部组建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起以区县、乡镇(街办)政府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村级信息员为补充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成立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10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公室154个,聘用乡镇协管员154名,村级信息员3099名。增加了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实行垂直管理,初步实现了职能增强、关系理顺、责任明确的改革目标。
  (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郊县7个食品药监局综合业务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全系统监管队伍由“十一五”初的30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780余人,监管力量得到加强。增加执法设备近200台(套),药监系统执法办案经费和执法车辆逐年增加,执法条件得到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高,“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共投入1200余万元,增加检验仪器设备,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在科学监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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