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的通知


  (十七)对于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医疗项目,应先执行优惠政策,再对其符合合作医疗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相关规定予以补偿。

  (十八)新生儿费用报销。孕产妇可以提前为未出生的孩子缴纳参合资金,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新农合有关政策。筹资时未出生且未随母亲一起参合并持有准生证明的新生儿在产后42天(含42天)内因病住院(含出院时间不超过42天)而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十九)在省、市两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白内障复明及超声化并植入人工晶体手术的参合患者,产生的医药费用扣减项目补助金后剩余费用纳入对应医疗机构级别的报销比例实施报销。

  (二十)其它补偿类项目。

  1.住院期间使用的100元及以下一次性医疗材料费按同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1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疗材料费先由参合个人支付50%后,剩余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

  2.参合群众住院时部分大型仪器检查费及部分体内医用材料费。先由参合患者个人支付50%后,余下的费用按同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予以报销。

  (l)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3.部分大型治疗项目类。先由参合农民个人支付50%,剩余部分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依照前期新农合补偿方案分医疗机构级别对应的报销比例执行。

  (1)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2)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4.年度内参合儿童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疾病在贵州省卫生厅指定医疗机构(省人民医院、贵医附院、遵医附院、省中医一附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按黔卫发〔2011〕94号文件规定的救治费标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组患者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8万元,中危组患者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15万元 ;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8万元;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2.5万元;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3岁以上患者2.5万元,1-3岁患者4万元,1岁以下5万元;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1.5万元,新生儿、小婴儿限3个月以下需急诊或限期手术者限额3万元;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全程救治费用标准为3万元)由新农合基金报销70%。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