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县安委会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9月30日和11月25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牛根祥、段敏香,联系电话:86788371,传真:86788351,邮箱:ajjzhc@126.com
)。
附件: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组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
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组表
分 组
| 牵头单位
| 督查单位
| 备 注
|
第一组
| 市安监局
| 雁塔区
| |
第二组
| 市规划局
| 灞桥区
| |
第三组
| 市公安局
| 长安区
| |
第四组
| 市农委
| 周至县
| |
第五组
| 市人社局
| 临潼区
| |
第六组
| 市卫生局
| 未央区
| |
第七组
| 市总工会
| 新城区
| |
第八组
| 市商务局
| 碑林区
| |
第九组
| 市质监局
| 莲湖区
| |
第十组
| 市国土资源局
| 户县
| |
第十一组
| 市国资委
| 高陵县
| |
第十二组
| 市教育局
| 阎良区
| |
第十三组
| 市交通运输局
| 蓝田县
| |
第十四组
| 市建委
| 高新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
| |
第十五组
| 市市政公用局
| 经开区、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沣渭新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