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检查《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陕安委办发〔2011〕10号)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地下深基坑、特长隧道、特大桥梁等危险施工场所,突出检查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等重点施工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市、区县联动、条块结合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全面展开。
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登记造册,按等级由市、区县分别挂牌督办。第二阶段从11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重点是对第一阶段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隐患整改情况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逐项检查,尤其是对重大隐患治理要逐项落到实处。
市政府将组成5个专项检查组和15个综合督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
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参加,重点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第二组: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领导带队,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参加,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参加,重点检查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组:由市安监局领导带队,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参加,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第五组:由市建委领导带队,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参加,重点检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综合督查组由15个市级部门牵头,主要对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分组见附件)。
各专项检查组和综合督查组要周密安排,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加强与相关区县政府及行业部门的联系,确保检查督查落实到位。在中秋、国庆双节前后,各检查、督查组要对负责检查、督查的行业(领域)和区县至少分别开展1次检查督查活动,确保“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