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地铁二号线突发性大客流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地铁运营中可能出现故障或事故时突发大客流引发的交通拥堵,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我市9月16日至10月8日地铁二号线前期运营期间交通秩序平稳、有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大客流的应急体系,最快速度疏散人流,最快速度恢复交通秩序,防止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维护我市社会安定,确保地铁沿线道路交通有序、安全、通畅。
二、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支队成立处置地铁突发性大客流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市公安局副局长支队长 王海玲 电话:13909180066
副总指挥: 政委 祁金锁 电话:13319228388
副支队长 赵亚平 电话:13709258198
副支队长 孟琨琪 电话:13700222992
副支队长 胡建民 电话:13909290006
纪委书记 季 宁 电话:13909233950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支队长赵亚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秘书处处长周举(电话:13991139721)、秩序处处长李勇(电话:13891899799)、经开大队大队长李建湘、未央大队大队长周吉学、莲湖大队大队长杜清江、碑林大队大队长郑全省、雁塔大队大队长于长生。办公室设在秩序处秩序科,联系电话:88627099。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大队处置地铁突发性大客流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各相关大队要制定本大队工作预案,并要确定一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报支队秩序处。
三、处置原则
在支队处置地铁突发性大客流应急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控,及时疏散,确保畅通”的原则有效的开展交通保障工作。必要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地铁乘客快速疏散,救援车辆安全迅速到位。遇有重大情况,各大队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同时组织警力进行先期处置,积极排除各类险情、疏导交通,确保地铁沿线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四、任务分工
(一)各大队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在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或相关警情后,要组织足够警力和设施在最短时间赶赴发生突发性大客流地铁站点现场,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情况,并按照支队指令做好现场、外围的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救援通道畅通,必要时在请示支队同意后采取临时交通管制,分流疏导交通。具体为:
北客站、北苑站、运动公园站、行政中心站、凤城五路站、凤城二路站责任人:经开大队大队长李建湘,电话:13709292233。
大明宫西站、龙首原站责任人:未央大队大队长周吉学,电话:13709216659。
安远门站、北大街站、钟楼站责任人:莲湖大队大队长杜清江,电话:13909272121。
永宁门站、南稍门站、体育场站责任人:碑林大队大队长郑全省,电话:13909253310。
小寨站、纬一街站、会展中心站责任人:雁塔大队大队长于长生,电话:13991316866。
(二)秩序处负责安排人员深入大队辖区,组织协调各大队警力,维护发生大客流地铁站点的交通秩序,并灵通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三)秘书处指挥中心要加强同地铁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高度重视地铁站点人流情况的变化。
(四)各大队要加强地铁站点出入口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对违法停放车辆一律进行拖移处理,严查两轮车、三轮车聚堆停放,违法载人现象。
各大队执勤民警要收集实时交通状况信息,发现地铁站点人流较大时要及时上报支队指挥中心。
(五)指挥部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发布是否启动预案,及时通知各大队,部署警力,必要时宣布进行交通管制等交通管理措施。
五、应急响应及工作措施
地铁突发大客流事件响应级别划分:
按照地铁突发大客流事件可能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程度,预警信号分为两级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预警级别。
(一)一级预警响应
当地铁站口人员大量聚集,拥挤至人行道时,为一级预警响应。相关大队责任人要现场指挥,以发生突发性大客流地铁站点现场为中心,迅速在现场周边区域形成一道圆形控制线,安排民警、协勤人员疏导交通,指挥行人快速、有序通行。要确保公交疏散车辆、施工抢险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现场,有序停放,及时疏散。
(二)二级预警响应
当地铁站口人员大量聚集,拥挤至机动车道时,为二级预警响应。指挥部主要成员要亲临现场,相关责任大队要以发生突发性大客流地铁站点现场为中心,迅速组织大队执勤、备勤警力在现场周边区域形成两道圆形控制线,疏导交通。可根据人流拥挤程度,适时打开人行道护栏,指挥行人快速疏散。同时保证一条救援应急通道的畅通,确保公交疏散车辆、施工抢险车辆能够顺利到达现场,有序停放,及时疏散。必要时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相邻大队要做好配合分流、疏导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挥,协调到位。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做到上下指挥有序,横向协调到位,保证应急响应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到位。对因工作失职或疏于防范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支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时,相关大队要在管制道路各入口部署警力、设置预警告示牌,提醒车辆择路绕行。实施交通管制的大队要随时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路况,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