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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实施意见

  按照省政府“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要求,我市“双高双普”工作分三个层面进行:区县启动实施,市级督导评估,省级验收认定。全市“双高双普”工作规划安排如下:

  西安市“双高双普”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项目

年度

区县启动

实施

市级督导评估

省级验收认定

2011年

  

未央区

雁塔区

2012年

户 县

周至县

高陵县

灞桥区

长安区

灞桥区(已获教育强区称号)

长安区(已获教育强区称号)

2013年

临潼区

沣渭新区

碑林区

新城区

户 县

碑林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新城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2014年

蓝田县

周至县

阎良区

高陵县

莲湖区

阎良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莲湖区(已获双高普九称号)

户 县

2015年

 

临 潼 区

沣渭新区

周 至 县

高 陵 县

沣渭新区

2016年

 

蓝 田 县

临 潼 区

蓝 田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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