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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部门法制机构承担,由其具体负责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纳入本行业、本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力戒形式主义,要务求实效。

  (二)健全考核评价和监督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问题突出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进。定期对本地、本系统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表彰奖励。要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1年10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做好宣传动员,2013年省厅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划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各地交流经验。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由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总结验收,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经费保障。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专项经费,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在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困难。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不断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充分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条件,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健全法制机构,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保障法制机构经费,改善办公条件,为法制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业务能力和组织指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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