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豫建法〔2011〕1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
建设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豫发〔2011〕8号)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围绕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努力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主要目标:立足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有关住房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程。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进一步在全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