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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5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对沿街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要求,以整洁靓丽的市容市貌迎接中央文明委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检查,针对目前我市沿街流浪乞讨人员严重影响市容及社会稳定的现状,结合《贵阳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以及《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创一办”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深入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生活秩序,以实绩实效迎接“创文”国检和第九届全国民族运动会的成功举办。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整治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市区联动,部门互动,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街头巡查,深入开展街头流动救助,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跨省协助返乡机制,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进一步维护生活秩序,净化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民政部门牵头成立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

  四、治理时间及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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