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沪卫监督〔2011〕028号)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预防和控制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本市制定并发布了《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为切实做好
《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
《办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宣贯工作的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使卫生监督员熟悉和掌握
《办法》以及有关标准和文件要求,能够按照
《办法》的要求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使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了解
《办法》中有关管理单位的卫生管理要求,提高其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遵守
《办法》的规定;使社会公众了解
《办法》的内容,提高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的认识,为
《办法》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1年9月-11月
三、工作内容
(一)制定宣贯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