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通知
(深城管〔2011〕278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公园,机关服务中心:
国庆节长假将至,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关于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贯彻好、执行好省政府9月16日召开的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8月25日召开的全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大会暨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和延续“迎大运,保安全”的良好态势,毫不松懈、一如既往地做好我局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局安全生产防线及成果,确保国庆长假安全,现就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省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我市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提出的“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对辖区范围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当务之急就是要针对国庆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游乐设施、休闲娱乐场所、辖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在建工地、森林防火、酒店商场、出租物业、三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防范,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切实解决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处理。
四、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长假安全。重点抓好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生产作业设施、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秋冬季防火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安全隐患整治要建立完善台帐制度,落实责任人制度,确保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