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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此次专项行动不对外宣传报道,各地工商局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及时将本地整治工作小结、典型案例和“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统计表”一并上报省工商局消保处。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类别
单位
数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出动执法车辆
车次
检查经营主体
户次
查获假冒台湾商品案件
件
查获假冒台湾商品案件案值
元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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