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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的通知
(闽工商消〔2010〕372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海峡两岸经济交流日益增多,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经济交往频繁市场日益扩大的大背景下,也出现了一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现象。据相关报道称,一些不法经营者生产销售伪造“台湾品牌”商品,且渗透到了各级市场,违法改标,冒充台湾货进柜销售,假冒台湾香烟、台湾茶和台湾寝具等等,质量低劣,侵害了台湾商品声誉。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台湾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服务对台交流,省工商局决定组织开展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加强台湾商品市场监管,规范台湾商品经营秩序,开展查处假冒台湾商品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机关要加强工作协调和督察指导,专项整治务必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深入调研,摸清情况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辖区各类市场进行摸底排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围绕监督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分析假冒台湾商品案情动态,预测台湾商品市场秩序形势,重点对大中型百货超市等经营场所及批发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摸清情况,探明底数,为查办案件提供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动向,注意协调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调研摸底时间从8月23日至8月31日。

  三、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8月31日至9月20日,各级工商局要组织基层工商所、检查大队对辖区进行全面检查,对经销假冒台湾商品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重点检查是否经销无合法来源台湾商品行为;侵犯涉及台湾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仿冒台湾商品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和虚假宣传等行为。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和进

  货查验制度,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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