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安委办〔201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
国庆假日将至,为了切实加强国庆假日期间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度过假日,根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40号)要求,现就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进入9月份以来,本市安全生产形势相当严峻,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和严重涉险事故时有发生。9月8日,位于上海化学工业园区的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用工程低温罐区乙烯管线发生火灾事故;9月14日,浦东S20金海路至龙东大道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大巴车侧翻,造成12人死亡,12人受伤;9月22日,静安区吴江路、泰兴路煤气管道爆裂引发火灾事故;9月23日,上海高桥分公司2#延迟焦化装置焦炭塔顶盖机处发生火灾。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国庆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查处“三违”行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带班制度,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事前防范,确保措施到位,万无一失。二是要加强各领域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部门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协调配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开展专项和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