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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2010)

  5.做实“诚信凉山”品牌。(州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6.做靓“城市建设”品牌。(州规划建设局负责)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州林业局牵头)
  1.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实施天然草场退牧还草工程。扎实抓好邛海及西昌城区周边植被恢复工程,启动实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区建设和管理。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州林业局负责)
  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平方公里。(州水务局负责)
  3.建设农村沼气池3万口。(州农业局负责)
  4.加强以基本农田保护、土地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的国土资源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及州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5.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州规划建设局负责)
  (五)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州环保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委、州规划建设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科技局、州统计局等负责)
  突出做好工业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抓好金沙江、安宁河等流域污染治理。完成万元GDP综合能耗、耕地保有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五项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五、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拓展发展新优势
  (一)促进区域统筹发展。(州委改委牵头,州规划建设局、州经委、州农办、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州水务局、州交通局、州扶贫两资办、州精神文明办等负责)
  组织实施《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规划》,争取将安宁河谷建设项目纳入国家、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放大“西昌经济圈”的带动作用,壮大“两会”增长极。加快推进1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增强以城带乡能力。(州规划建设局牵头,州发改委、州经委、州商务局、州农办、州交通局等负责)
  统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经济互动共促,构建现代新型城乡业态。强力推进西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第二次跨越,把西昌建成川滇结合部重要的物流商贸中心和环境优美、文明和谐、适宜人居的样板城市。加快推进县城和经济大镇、交通重镇、旅游名镇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特色和文化特色的城镇发展体系和功能传导体系。加快发展城镇经济,大力发展城乡关联产业。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积极推进城市创优、创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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